非美籍人士持有美國地方資產時,應了解美國遺產稅的相關規定及哪些資產屬於美國地方資產。本文將介紹哪些資產會被課徵稅款,以及哪些資產可以免稅,以減少遺產稅負擔。
在之前寫過的blog文中,提到了非美籍股資人使用UCITS ETF的優勢(相關連結),但卻沒有補充哪些美國地方資產會被計算在美國遺產稅的範圍內。儘管在美國國稅局IRS網站中找不到詳細的說明,但一些機構有特別列出,這些資訊可以協助減少或避免美國遺產稅的負擔。
以下是計算美國遺產稅時會被納入計算的資產類別:
1.在美國的房地產
2.美國上市的股票
3.美國註冊的交易所基金
4.在美國存放的真實和可觸摸到的個人資產,如車子、船隻、珠寶等
5.美國退休金計劃和年金戶口
6.美國人、公司或政府發行的債項,但不包括不需繳納預扣稅的債項
7.在美國証劵戶口內的存款
以下是計算美國遺產稅時不會被納入計算的資產類別:
1.非美國註冊的基金中持有的美國股票
2.非美國註冊的交易所基金中持有的美國股票
3.美國預託證券(ADR)
4.不需要繳納預扣稅的美國公司或政府發行的債項
5.在美國銀行的現金存款
6.只是單純路過美國的真實和可觸摸到的個人資產,如在美國旅遊時不幸在當地身故,旅客身上的現金或珠寶不會被納入計算。
延伸閱讀
UCITS ETF (一) : 使用UCITS ETF的優勢
https://martisfi.blogspot.com/2022/08/etf-etf.html
UCITS ETF (二) : 累積型和配息型ETF
https://martisfi.blogspot.com/2022/11/ucits-etf-etf.html
很有用的資訊, 謝謝分享
回覆刪除我今日掃過2834.HK個網頁同份章程
刪除網頁: https://www.blackrock.com/hk/zh/products/282238/ishares-nasdaq-100-etf
章程: https://www.blackrock.com/hk/zh/literature/prospectus/20220429-ishares-yum-cha-etf-prospectus-hk-ch.pdf
據佢所說, 2834.HK既註冊地點係香港, 而喺章程入面則掃到有呢句:
FACTA 註冊資格
信託 基金及╱或 指數 基 金根 據版本 二跨 政府協 議歸 類為「 合資 格機構」。因此,其為毋須申報的香港金融機構及獲認證視為合規,並且毋須向美國國家稅務局註冊。
我唔太肯定2834駛唔駛比遺產稅。
只要你持有非美國註冊的 ETF (如香港或愛爾蘭註冊的ETF),實際上你是被當作沒有直接持有美國資產。ETF中的資產只會被視為由非美國註冊地的公司所持有,而非投資ETF的投資者持有ETF中公司股份,因此IRS不會對這些資產徵收遺產稅。IRS是無法查看 ETF 的中個人投資者所擁有的股份。
刪除謝謝分享, 美股遺產稅係隱藏風險, 可能都要慢慢想辦法轉移倉位, 如債券ETF轉債券, 同埋將部分美國註冊ETF轉去其他地方..
刪除我睇下面條link:
https://www.gisasia.org/en/news-detail/221/
有提及 去世前三年轉移他人之財產, 需要被徵收遺產稅。即係可能唔係計去世時snapshot既資產。anyway, 你有留意開, 有時間可求証一下。
謝謝分享,有時間會再了解一下當中的細節再補充這篇blog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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